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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心县牢固树立敢于担当、群众公认、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,把政治标准放在首要位置,把基层作为干部成长的“主阵地”,让干部在基层“炼作风”、“取真经”。
在基层“炼”干部,构筑干部成长“主阵地”。坚持把基层作为干部成长的“主阵地”,鼓励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锤炼党性、磨炼作风、历练能力。要求乡镇、机关年轻干部提拔使用,除特殊岗位,必须到乡镇任职,县直部门主要领导,要求必须要有乡镇工作经历。使年轻干部在一线培养锻炼、考察识别、提拔使用。采取下派、挂职锻炼等方式鼓励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去,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到信访局、乡镇、村等挂职锻炼,让他们在基层锤炼作风、增长才干。近年来,共选派67名干部到村(社区)任职和担任企业党建指导员,选派148名县直部门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到贫困村进行帮扶,选派17名新任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,选派18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。
在基层“选”干部,拓宽干部选拔“主渠道”。一是对乡镇干部实行“三个优先”政策倾斜,选拔干部时优先考虑乡镇工作过的干部、重要岗位空缺时优先使用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、对优秀的乡镇干部优先提拔使用,特别是县直部门主要领导,要求必须要有乡镇工作经历。二是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中,把“新一届乡镇党委书记必须担任过乡镇党政正职2年以上,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必须担任过乡镇副职3年以上”作为选拔乡镇党政正职的重要标准,新一届乡镇党政正职,有19人有乡镇领导经验,达到86.36%。三是树立领导干部来自乡镇、选自乡镇的鲜明导向,全县11个乡镇配备的104名领导班子成员中,有100名具有乡镇工作经历,达到96.15%。
在基层“评”干部,明确干部考核“主旋律”。一是业绩评。制定了《同心县乡镇(管委会)、县直部门(单位)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在考核内容上突出工作实绩作用,在考核方法上注重加强平时考核,在考核流程上力求简便流畅,在考核评价参与主体范围和层次上体现广泛性;将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、培养教育、管理监督、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。二是作风评。注重德的考评结果的运用,对经调查了解核实,确实存在问题的,记入干部“负面清单”,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组织和纪律处理,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交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。三是群众评。结合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和“电视问政”,邀请群众当“裁判”,使评价方式由“上评下”向“下评上”、“官评官”向“民评官”转变,真正将考核评价的话语权交给群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