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进入同心县委组织部网站!
根据《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》规定,现对拟任用的32名干部公示如下:
马金贵,回族,1981年10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下马关镇党委副书记、二级主任科员,拟提名为乡(镇)人大主席候选人。
纪雪蓉,女,回族,1986年4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田老庄乡党委副书记、二级主任科员,拟提名为乡(镇)人大主席候选人。
李 林,回族,1974年5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兴隆乡党委副书记、二级主任科员,拟提名为乡(镇)人大主席候选人。
王东升,汉族,1992年10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共青团县委副书记,拟进一步使用。
周立本,回族,1987年9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、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,拟进一步使用。
余生俊,回族,1985年9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、三级警长,拟进一步使用。
张 旭,汉族,1983年10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、四级警长,拟进一步使用。
马 佥,回族,1989年10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豫海镇党委委员、武装部部长,拟进一步使用。
马 宁,回族,1984年1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县委政法委三级主任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马 涛,回族,1993年6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河西镇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马 琼,女,回族,1982年6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、豫海镇园艺村驻村第一书记,拟提名为副乡(镇)长候选人。
苏 歧,回族,1992年5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韦州镇事业干部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龚艳琳,女,汉族,1986年5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下马关镇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郝兰花,女,回族,1991年6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韦州镇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苏 军,回族,1984年9月出生,在职大专学历,中共党员,现任韦州镇韦二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,拟提名为副乡(镇)长候选人。
贺孜甄,回族,1991年4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县纪委监委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周海军,回族,1978年2月出生,中央党校大专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县公安局四级警长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白明栋,回族,1989年6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县委网信办事业干部、河西镇桃山村驻村工作队队长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马宏林,回族,1994年2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预旺镇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王康雷,汉族,1991年11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张家塬乡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马晓芮,女,回族,1992年12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县自然资源局一级科员,拟提名为副乡(镇)长候选人。
李 霞,女,回族,1988年4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田老庄乡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王 静,女,回族,1992年3月出生,在职研究生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王团镇四级主任科员,拟提名为副乡(镇)长候选人。
徐伟宾,汉族,1988年10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预旺镇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王正鹏,回族,1988年9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县委组织部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周 彬,回族,1991年11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县人民检察院四级书记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马玲悦,女,回族,1990年11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预旺镇事业干部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郭 蛟,汉族,1984年4月出生,在职大专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田老庄乡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马雪儿,女,回族,1994年2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顾国俊,回族,1977年12月出生,在职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河西镇杨河套子小学校长、豫海镇城二村驻村第一书记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马 涛,回族,1994年4月出生,大学学历,中共党员,现为韦州镇一级科员,拟任乡(镇)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崔 鑫,回族,1990年7月出生,大学学历,群众,现为县第五中学教师,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至6月3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同心县委组织部举报。举报电话为:0953-12380-6。来信请寄同心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邮政编码751300)。来访举报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行政中心217室)。接收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8:30。
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,举报人要尽可能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。县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,县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职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