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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》规定,现对拟任用的6名干部公示如下:
马 旭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7年7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任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、二级主任科员,拟任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;
马进新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76年12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任县委统战部副部长、二级主任科员、政协社会治理委员会副主任(兼),拟任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;
丁 军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76年8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、三级主任科员,拟任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;
杨 宁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76年10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在职大学学历,现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、三级主任科员,拟任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;
杨 伟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8年4月出生,宁夏吴忠人,大学学历,现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,拟任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;
丁 林,男,回族,中共党员,1985年8月出生,宁夏同心人,大学学历,现任河西镇党委副书记、二级主任科员,拟任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(5个工作日,节假日除外)。公示期间,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,可采取写信、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县委组织部举报。举报电话号码为:0953—12380转分键6。来信请寄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邮政编码751300)。来访举报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干部室(县行政中心217室)。受理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。
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的问题,举报人要尽可能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。县委组织部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并为举报人保密。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,县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职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