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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同心县河湖长制工作交接交办督办约谈通报制度(试行)》《同心县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(试行)》的通知
同党办综〔2020〕35号
2020-09-29 17:23:00    来源:同心党建网   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2020-09-29 17:23:00

各乡镇党(工)委、政府(管委会),县委各部委,县直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,直属事业单位,区(市)属有关单位:

  《同心县河湖长制工作交接交办督办约谈通报制度(试行)》和《同心县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(试行)》两项制度,已经同心县2020年总河长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
  中共同心县委办公室

  同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2020年9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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